连续原油期货合约调整(原油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
(一)连续交易结束
原油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交易结束,即第七个交易日(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
如果某个投资者是要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二个交易日(交割月份的第二个交易日)(交割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卖出原油期货合约,那么他就要进行连续的交易,最后交易日(交割月份的第四个交易日)前第二个交易日(交割月份的第四个交易日)会发生变化。
(二)交易和交割
所谓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的区别:
1.商品交易所是按照交易的对象不同分为贵金属交易和期货交易所是采取的交易规则。交易的对象不是商品(例如黄金、白银等),而是指具有商品在交割月份(通常是为月份内)交割的商品。
2.交易机制不同
交易机制是指对买方或卖方有一定的要求和责任,在不同意任何条件下任何一方违约的可能性。
3.保证金制度不同
交易所的保证金制度和期货交易的保证金是逐日盯市制度,它们既能够有效发挥交易杠杆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率,又能够提高投资者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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